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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车走高速路要小心了:高速路上耗时过长加收超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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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十八个子
时间:
2011-7-7 11:39
标题:
开车走高速路要小心了:高速路上耗时过长加收超时费
“我在服务区休息了几个小时,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时,他们说我超时了,要多收我的钱。”3月21日凌晨5时许,百色的黄先生驾驶一辆面包车,从南宁坛洛收费站上高速公路,当天上午11时许准备从田东收费站出去时,收费员说他已经超时。除55元过路费之外,黄先生被要求再交165元钱超时费,这让他难以接受。黄先生跟对方协商到下午5时,最后仍被加收了115元钱。
黄先生说,21日凌晨5时许,他从南宁坛洛上了高速公路,准备赶回百色。可能是前些天休息不够,黄先生觉得十分疲劳,开车时眼皮子老在打架。出于安全考虑,他在隆安服务区休息了一段时间,之后继续赶路。又开了一段路程之后,黄先生还是觉得困,又在果化服务区停车休息了一段时间。
“一路上,我这样走走停停,接连在两三个服务区停车休息。”黄先生说,当天上午11时许,有朋友通知他去田东县城拿点东西,他决定提前从田东收费站下高速。
坛洛到田东这段高速公路,黄先生曾多次驾面包车往返,单程收费都是55元。可是这次,收费员的话让他大吃一惊。“她说我超时了,掏出计算器,让我交过路费加超时费合计220元。”黄先生说,他对超时一说很不理解。
经过收费员一番解释,黄先生才基本明白。原来,按照路程来计算,从坛洛到田东一般只需1个多小时,而黄先生居然走了6个多小时。收费员说,按照高速公路收费有关规定,这种情况要给予处罚。
收费员告诉黄先生,如果他因为在服务区休息而超时,必须提供有关证明。他可以先把钱交上,再返回到那几个服务区,只要保安签字证明他的车确实在那里停留过,到时可以退还超时费。黄先生十分为难,他说自己是在车上休息的,到哪里去找证据呢?再说,这么往返取证,油费和过路费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作者:
李洋
时间:
2011-7-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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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十八个子
时间:
2011-7-7 14:09
引用第1楼李洋于2011-07-07 14:06发表的 :
今后噶滴司机为了赶时间,又为了节约噶几蚊钱,我睇企队要冒着生命危险开车了。
其实高速路管理者的做法很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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