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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村民扫墓发现祖坟被毁 承包商称是“整迁”(图)

2013-3-2 14:26| 发布者: admin| 查看数: 724| 评论数: 0

2012年04月06日10:58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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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前一天,我们来到这座山坡扫墓,发现祖坟全部被破坏了——墓地被挖,瓦罐破碎,墓碑断裂……为何会这样?”4月5日上午,在南宁市邕武路广西水牛研究所,来自高新区北湖村三冬坡3队的何氏村民很不解。
  村民:扫墓发现祖坟被毁
  村民何添发今年71岁,看到被破坏的祖坟地,他无法表达自己的愤怒之情,只是不停在墓地上走来走去,查看那些已经破烂的瓦罐及断成两截的墓碑,一脸沉重。他说:"我太祖的坟墓也在这里,现在整个墓地被毁成这样,我去哪里找我太祖的墓。有些尸骨被遗弃在地上,不知道是哪位祖先的。"
  据介绍,家住北湖村三冬坡3队的何氏村民每年清明节都会前来这里祭拜祖先。去年这个时候,墓地还是好好的。“今年4月3日,有的村民提前来祭拜,就发现墓地被破坏了,马上打电话给我们,一些村民来到现场查看,看到这一幕后,全都懵了。”村民何同福说。
  村民注意到,就在他们祖坟附近的山地上,有一座相对较新的坟墓,而这座坟墓没有被破坏。这让村民有些费解。一村民说:“为何要破坏我们的祖墓群,而旁边的新坟却完好无损?”
  研究所:相关土地已被承包
  在场的村民们称,根据相关记载,大约是在宋朝,他们的祖先从山东来到广西,而从明朝开始,过世的一些祖先就葬在这块土地。到上世纪80年代,相关部门不让他们将过世的亲人葬在这里,所以从那时开始,他们过世的亲人就没有再葬在这里。
  由于墓地在广西水牛研究所辖区内,何氏村民就去找水牛研究所了解情况。该所相关负责人称,何氏祖先坟墓所占用的土地已经划归水牛研究所使用,水牛研究所具有使用权。多年前,该所已经将相关土地对外承包。
  该负责人表示,早在去年5月22日,水牛研究所就在报纸上发布相关迁坟公告,要求坟主于见报之日起到水牛研究所办理坟墓迁移手续,“并于2011年6月22日前自行迁出用地范围,逾期不迁的作无主坟处理”。但是,过了水牛研究所规定的时间,相关坟墓并没有被迁走。
  承包商:开发需要整体迁坟
  4月5日上午,承包商相关负责人也来到现场。他说,因开发需要,这些坟墓需要迁移出去,迁坟公告刊登之后,迟迟不见坟主前来处理,于是,有关人员就将这些坟墓“整体迁移”,将墓碑等移到另外一个地方。
  对于墓地上断裂的墓碑、破碎的瓦罐等物品,这名负责人称,可能是在操作工程中,一些物品被打碎了。另外,一些断裂的墓碑、瓦罐等在有关人员“整体迁移”前就存在了。这名负责人还表示,他们只是承包土地进行开发,有关人员对土地上的墓群进行处理是经过水牛研究所同意的。不过,水牛研究所相关人员则表示,他们已经将土地承包出去,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由其他人员造成的,与研究所没有多大关系。
  土地承包商的有关负责人说,在“整体迁移”之前,他们曾对坟墓进行清点,发现只有142座坟墓,并没有村民所说的两三百座那么多,“墓群遭到损坏,我们也很过意不去,会承担相应责任”。
  部门: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当日,辖区派出所多名民警来到现场查看情况。兴宁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政府部门领导也来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在水牛研究所的一间会议室,政府人员召开协调会,村民代表、村委主任、水牛研究所负责人、承包商等各方人员坐在一起协商解决问题的出路。
  何氏村民提出在原地恢复祖坟、对一些被破坏难以辨别的坟墓进行科学鉴定、赔偿损失等要求。村委主任则认为,墓地在历史上就为何氏村民所使用,所以,墓地应属于北湖村三冬坡3队集体土地,而不是属于水牛研究所。
  “办法总比问题多,解铃还须系铃人。”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在听取多方的意见后表示,处理这起事件要务实理性。首先,明确水牛研究所、土地承包人为处理事件的主体,"这两方人员要负责、认真、妥善地解决实际问题;其次,当事各方要由领导作为负责人、联系人,明确处理此事的时间、步骤、方法等,定人、定时、定责,要提高办事效率;再次,政府继续跟进此事,做好协调工作,"让问题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在协调会上,相关各方对政府的协调表示满意,并达成处理问题的共识。
  延伸:当祖墓群遇到开发
  广西水牛研究所负责人表示,研究所相关园区已经被确定为科技园区进行开发利用,打造东盟科技产业园区,这里已经不再适合作为长期墓地,即便何氏家族祖墓群原地恢复,未来几年也有可能被要求迁坟。因此,研究所希望村民能从实际情况出发,现在就考虑将祖墓群迁到一个更合适的地方。
  村民代表则认为,如果是国家征地,相关部门有批文,拿出合法手续,要求村民迁坟,村民会按照要求进行,支持政府工作。同时,他们希望有关部门今后要求他们迁坟时,不要仅仅登报了事,而应该尽可能地将有关事宜告知村委、村民。
  相关人员介绍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进行土地开发,难免会遇到次类问题,而妥善地做好坟地迁移工作则至关重要。
  本报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刘凯中认为,如果坟墓在公示限期内没有迁移,那么有关部门应该妥善处理,进行"保护性迁坟",保管好有关物品,尊重相关传统,保护墓中物品及墓碑等,尽量避免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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