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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祥芝济阳衍派

2013-4-5 22:23| 发布者: admin| 查看数: 1106| 评论数: 0

石狮祥芝济阳衍派       

家族堂号:西阁内堂
族谱编号:26192
访问状态:公开
创建者:蔡嘉苗

中国南方历史上的水上居民———疍民族群,曾经广泛分布于从浙江到广东、广西、海南沿海地区,他们以舟楫为家,以捕鱼、运输、为人摆渡等活动为生,一般认为是百越民族的遗裔。在福建境内,近代尚有水上居民活动于福州闽江口、莆田湄洲湾、泉州晋江流域中上游[2]与惠东地区[3]、厦门港、漳州海澄等地[4]。据宋代《太平寰宇记》之“泉州风俗条”记载,唐代泉州疍民“居止常在船上,兼结庐海畔,随时移徙,不常厥所”,而宋代“白水郎即此州之夷户,亦曰游艇子”。但是此后的泉州地方文献中,除了明初记载“永乐四年,命丰城侯李彬等沿海捕倭,招岛人、蜑户、贾竖、渔丁为兵”[5]外,不见其他关于水上居民的记载。
以往的一些研究者认为,旧时水上居民一直受到歧视,清雍正年间在广东方许疍民上岸定居[6]。然而,从明初招岛人、疍户为军的记载和族谱资料看,明代的户籍制度和军事制度曾提供水上居民一个合法陆居的机会,在此过程中,泉州湾大部分的水上居民可能就此完成了身份的转变,并发展起自己的宗族组织。
一、宋元时期泉州平原的开发及宗族发展
在闽中八郡里,泉州的开发并不算晚,唐代已经与广州、扬州、杭州并称为全国四大贸易港。但是府城作为中心港口城市的发达与中心城市之外平原地区的开发并不是一回事,泉州在宋代修建的大量水利设施及桥梁表明,晋江中下游平原的开发是在宋代达到高峰的。
泉州的农业条件并不优越。大部分记载都指出晋江平原“地隘而硗瘠,濒海之邑,耕四而渔六;山县田于亩者十三,田于山者十七。岁入谷少,而人浮于食”。[7]面对生存压力,泉州人民采取的解决方法除了发展海外贸易、以海为田外,便是不断在“斥卤”、干旱贫瘠的海滨平原上修建各色水利工程,改善农业环境。历代晋江所修埭田多达125处[8],在福建很是突出,同时宋代泉州的桥梁建设也达到高峰[9]。
由曾埭、苏埭等水利设施的名字可推知,这些水利设施的修建与宋代泉州平原以家族为主体进行开发有关,水利设施的建设多有大姓家族的参与,建成之后的使用与维护也往往掌握在这些家族手中。如七首塘之一的龟湖塘建成之后便立下塘规,规定掌塘凡六姓,分别为黄、林、苏、郑、吴、蔡,后来吴蔡二姓乏亡,便由林、黄、苏、郑四姓轮值,三年一次。[10]这些较早立足的家族,开始形成宗族组织[11],为子姓在读书和科举上提供奖励和援助,令泉州地区的宗族组织进一步发展。石狮祥芝半岛上的芝山刘氏家族就是一个在宋元泉州平原上率先兴起的家族。从《温陵芝山刘氏大宗世牒》的记载看,祥芝刘氏家族史上最重要的人物、据称当过主簿的六世西桥翁刘君辅之继配翁氏为宋提刑翁顺之孙女,夫妇二人的合葬墓志铭由三山林兴祖[12]撰文,可见祥芝刘氏至少在元代确实已经是一方望族。
元代成文的《刘氏海荡记》和明代所写的《刘氏海荡暨平成桥由来承受纪略》、《创始網罟记》,表明刘氏在定居祥芝后不久已经转向开发海滨,以海为田。生活在南宋淳祐辛亥年(1251)到元至治辛酉年(1321)之间的西桥公刘君辅,“设经画以取鱼虾,有鱼虾以贸粟米”,令刘氏一族家业甚巨[13],加上刘君辅对地方公共工程的热心,带动乡里繁荣,令刘氏宗族无可争议地取得了在祥芝一带的领导地位。刘君辅共出资修建或重修了后湾平成桥、金沙接待处、海会堂、刘氏书塾、刘氏祀堂、虎岫寺、芝山忠仁庙、芝山慈济宫、丰山岩等。
    在林兴祖撰文的《刘氏祀堂记》中写道:
    礼有以义起,祀堂是巳。古无祀堂,有庙祭。祭有异名,庙有常制,自七至于三,凡未得与焉者祭于寝。……既懼夫僭,则曰祀、禴、尝、烝,祭名也;门、堂、室、寝,庙制也。不全用庙制,而以四祭之一名其堂,不亵不僭,义也,礼也。祥芝刘氏祠堂,盖取诸此。
在西桥公刘君辅逝世后,其子孙才创祠堂一所用以奉祖先神主。上引《刘氏祠堂记》中关于刘氏建立祠堂的辩护,清楚地表明了宋元时期理学在宗族、祭祖理论上的突破,以及民间是如何用灵活的方式实现拜祭祖先、构建祠堂的目的。刘氏家族在家族组织的构建和宗教、民间神庙祭祀上都取得了在祥芝半岛的领导权,西桥公甚至因其对地方公益的贡献,被塑像陪祀于祥芝慈济宫。刘氏这样较早发展起来的家族为明代登陆的祥芝水上居民的家族组织提供了模仿的范本,水上居民的家族发展起来以后,又与刘氏展开了地方领导权的争夺,如今由西桥公一手建立的祥芝慈济宫由蔡氏掌管,忠仁庙由陈氏掌管,祭祀权利的转手凸显的正是家族的兴衰。
二、祥芝蔡氏与东埔邱氏———水上居民的定居与家族建设
祥芝刘氏现今所在的村庄名为大堡村,历史上与刘氏发生械斗冲突的主要为祥芝村蔡氏、五堡村的王氏及东埔邱氏。蔡氏分布在祥芝半岛好几个村庄,支派繁多,现今总人数达1万人以上,而大堡刘氏只有2300多人,位于祥芝半岛南边的东埔邱氏也繁衍到1万人以上。与刘氏大堡村被划为农业村不同,蔡氏的祥芝村与邱氏的东埔村在20世纪50年代的划定中都属于渔村,这是因为蔡氏与邱氏是水上居民定居而来,渔业是他们世代的传统生计模式。
1、蔡氏与邱氏在祥芝的定居
清代蔡永蒹之《西山杂志·祥芝》中记载:“祥芝,古之上施也。济阳蔡氏航海卜居此……乡居海滨,自古以来,俱从航舟远运。”此外,与东埔邱氏及祥芝刘氏都有过械斗的王氏宗族之居地五堡则被《西山杂志·五堡》记述为:“五代后周广顺二年(952年),有伍氏渔舟触入竖石搭蓬居之……其后他姓入居,伍则别去。”疍民在陆地上最先搭建的定居处所,一般都是杆栏式建筑的棚寮,因此祥芝的港澳很可能早就是一个有水上居民长期聚集停泊的港湾,祥芝蔡氏与东埔邱氏都是由水上居民定居而来。
《芝山蔡氏长房宗谱》、《芝山蔡氏纯仁公派谱牒》最早的序言皆成文于崇祯九年,蔡氏祠堂则到康熙年间方始创建,族谱中对其族源由来语焉不详:
祥芝澳中旧无居民,有石桥横亘海滨,国初命江夏侯周德兴相视海滨要地,筑城寨以备倭,遂折石桥筑巡司城于东北隅,民始错处于澳中。自吾祖入祥芝不知何时,亦忘失其名字,大抵宋末迁居……迁时系籍弓兵,至今黄册载本户为弓兵。[14]
长房二传则为兄弟同胞三人,曰思明、思惠、思玉……又查县册里甲,明思惠思玉渔课之户。[15]
蔡氏在祥芝定居之始就是居住在港澳中,而其家族宋末从容卿蔡氏(这是一支比较早定居的家族)迁居的家族来源仅系传说,祥芝蔡氏定居的契机为“系籍弓兵”。明初祥芝半岛设立巡检司,额设弓兵100名。[16]弓兵系明代均徭差役的其中一项,但是户籍单列,世代相承,为杂役户之一种。据道光《晋江县志》记载:“明初定闽中,即令民以户口自实。至洪武十四年,始颁黄册,式于天下。户目凡七:曰民,曰军,曰盐,曰匠,曰弓兵,曰铺兵,曰医令。”[17]又有“永乐四年,命丰城侯李彬等沿海捕倭,招岛人、蜑户、贾竖、渔丁为兵”[18]的记录。在蔡氏族谱中,可知蔡氏家族在黄册上登载的税目为“渔课”[19],说明蔡氏家族隶属河泊所管辖。代表水上居民的“蜑户”一词几乎不见于整个明代的福建地方文献中[20],但是在闽粤、广西沿海等地,蜑民事实上是河泊所管辖的渔户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许多蜑户通过被编入专属河泊所管辖的里甲户籍之中并办纳渔课而成为明王朝政治体系之内的编户齐民。因此,蔡氏应是水上居民以承担“弓兵”役、缴纳渔课为条件,成为国家合法的“编户齐民”。
明初成为编户齐民的,固然有前代逃脱了户籍管理的流民,但是肯定有相当一部分新获得户籍的,是此前不在王朝管辖下的被称为瑶蛮獠疍洞等之土著居民。[21]泉州虽然开发较早,但是并非没有这些非汉族群的存在,叶春及在《惠安政书》中提到直到明中叶后里甲衰弛时许多非汉族群再度脱离了编户的管制,如临近晋江的惠安县十七都山区“广薮大泽,最宜巵、茜、荻、樜之属,畲丁赁种,贾竖贩易。是都以上,多为漳民藏匿”,同样与晋江相邻的十八都“则设桴鼓闻于海上,沿江恐有失守,或峒丁啸聚,则邻北都者震矣。”[22]因此有明一代,包括疍民在内,泉州境内的非汉族群并非全部都成为了朝廷的编户齐民。明代在沿海广设卫所,福建沿海卫所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应对倭寇的侵扰,郡志载“永乐四年,命丰城侯李彬等沿海捕倭,招岛人、蜑户、贾竖、渔丁为兵。”又载“嘉靖二十六年。都御史朱纨、副使柯乔以海澳耆民充捕盗。”[23]巡检司与弓兵的设置是为了巩固海防,与卫所系统互为拱照,是以明初祥芝蔡氏这样原本不在编户内的水上居民就以登籍弓兵、缴纳渔课为条件由原本无籍成为明朝国家合法的编户齐民。成为合法编户后能够享有国家在财产和科举上的权益保障,在日后蔡氏与刘氏争夺海荡之旷日持久争讼中,编户齐民的合法身份是蔡氏可以向官府提出诉讼的先决条件。
《东埔邱氏族谱》中关于宗族由来的记载与祥芝蔡氏族谱颇有相似之处。邱氏族谱中声称其祖先来自河南光州固始[24],为避乱而迁居于临近现在石狮市区的大仑乡,后转到东埔开基,从东埔开基祖思文公开始到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修谱的声朱公,共历经九世。而声朱公之前所修的“旧谱”因嘉靖之际的倭乱而焚毁丧失。但是按《西山杂志·东埔》中记载:“东埔……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邱氏自江南航海,泊居于此。”明初邱氏分为三支登记户籍,除了思惠公一支以军役成为合法编户外,思奋公一支则以灶户身份负担盐役,思文公一支则向祥芝刘氏买下了部分田地海荡,缴税纳粮,成为明朝国家合法之编民。是以邱氏与蔡氏一样,以承担国家赋役为代价,立籍于陆地。
以水上居民身份上岸,以承担国家军、盐、弓兵等户役为代价在祥芝半岛上成为合法编户获得晋身科第权利的蔡氏与邱氏二族,在明后期渐渐于功名科第和经济实力上有所斩获,且效仿刘氏这一类早已建了宗族组织的家族,在嘉靖“大礼议”放开庶民祭祖限制后大加修谱立祠,发展起更加完备的宗族组织。
2、明后期至清初蔡氏与邱氏宗族组织的发展
嘉靖年间,国家在宗法制度的改革上又有了新的进展,“‘议大礼’的推恩令允许庶民祭祀始祖,客观上为宗祠的普及提供了契机”[25]。祥芝蔡氏到明崇祯九年方始创置族谱、祀田以敬宗收族奉祖先,比起刘氏祠堂创置于元至治年间足足晚了几百年,甚至亦晚于刘氏崇祯三年的祠堂重修。蔡氏谱牒在崇祯谱序里语焉不详的蔡氏祖先来历在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的四修谱序里就变成了北宋端明学士、泉州太守蔡襄之后。明前期祥芝蔡氏从事渔业、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到明代中后期才渐有积累,九世起日公在修谱的同时并创置了祀田,购买了海荡以为永业,子孙中有读书人甚或仕宦之人,乃是家族组织构建的转折点。而明代祥芝刘氏已经开始衰落,出卖田产予相邻的其他家族,书塾也早已废弃,科甲功名上亦无甚突出之处,刘氏与蔡氏之间关于海荡埠米权利的争讼,最后以蔡氏的胜利而告终。崇祯四年时此争讼的处理结果是偏向刘氏的,清初迁界复界后再起争执,蔡氏纯仁公派谱牒记载“(邱氏)及澳中人士耆旧周、吴、陈、洪、邱、傅诸位县控府控,必求绍吾祖伯起日公捐捨之德,永绝势豪。”原本曾带领祥芝各姓进行公共建设和佛教寺庙、民间信仰庙宇建设的刘氏,在此处已经成为各姓要联合对付的“势豪”,而蔡氏则取得了领导地位。由刘氏营造的祥芝慈济宫,后来也为蔡氏所掌管,并将主神换成了观音。蔡氏家族在清代的记载里有很多读书、延请塾师的记录,在渔业、商业之外致力于科举,虽然并无几人真正跻身仕途,但是读书人的众多为频繁修谱提供了条件,清代蔡氏谱牒记录详细完整,每隔数十年就有一次重修。
邱氏宗祠立于思文分迁之前的邱氏聚居地西港,据称嘉靖间“被兵火烧灭”。与蔡氏大宗祠一样,这是一个层级比较高、涵盖了几个家族的备有祀产的大宗祠。与蔡氏类似,随着时间的推移,邱氏族谱的谱序中有关祖先来源的说法到清代后期就完全与王审知入闽挂钩,不只是含糊地说从光州固始来泉避难。思惠、思文、思奋三支虽各自隶属不同户籍,万历修谱时尚且立下十年一次家族大会、三派一起修谱的规矩,显见联系相当紧密。明末清初之际,祥芝是郑氏的势力范围,后来施琅从郑氏集团脱离,领兵平台,所带兵员亦有从施琅为郑将时就隶属其麾下者,东埔邱氏之邱天胜即为其中之一。与蔡氏后来依读书科第维系宗族发展不同,邱氏是以军事上的成功为家族发展的最大契机。据载邱天胜以随军平台之功授贵州参将[26],邱氏因而建起“四世一品”的大祠堂,雍正时又有“公银”之设,为族中子弟读书科第提供基金,已成祥芝望族。
原本为水上居民的祥芝蔡氏与邱氏在明初的时候通过承担国家户役得到了合法编户齐民的身份,并仿效其他早已在陆地上立足的家族建立起自己的宗族组织,在明嘉靖年间因“大礼议”之故放开庶民祭祖的限制后,其宗族组织亦发展更加完备,创置了祀产和宗祠,为子孙寻求功名提供帮助,都是典型定居陆地的家族的作法。蔡氏的祠堂更是已经分别立户的军、民、盐三派及播迁到其他地方的子孙之总祠。
蔡氏与邱氏虽然立籍于陆地,他们的生业来源并没有离开海洋,蔡氏谱牒中一再提及“世居海滨、以海为业,在刘氏与蔡氏争产的记录中,提及明代蔡氏有“百余船免税”;东埔邱氏至今仍是渔业村。甚至从别处移民而来的刘氏在立足祥芝后不久亦开始以海荡为生。以海为田的结果是为了获得米粮,必须以渔获交易之,因而渔业天然地与商贸分不开,渔船往往亦兼货运之用,华南沿海一些墟市的起源正是疍民聚集贩卖渔获。[27]以海为生计的家族往往更容易从事商业贸易、向海外发展。明末邱氏已经有往湖广“商游”之人,蔡氏族谱中有大量因前往台湾淡水、鹿港、浙江等地而溺海身亡的记录。乾隆时期蔡氏家族的《重修族谱序并公店记》中提及:“吾宗滨海,无田可置,于是就本地公议,建店以为祭费。”内陆家族的祭祀费用往往出自祀田收入,但在祥芝半岛上,不仅以海荡、码头等收入代替,而且还以店铺的租息收入代替。在取得经济地位之余,获得功名、通过国家取得声望是家族取得地方控制权的必要条件。生活于康熙到乾隆间的蔡氏家族之蔡凝珪,其行述载“祥之人以海为田,公创置商渔各船,付人经营采捕,每修造之日,亲为提调,寒暑不辞……南来北往事无大小,必禀命于公而后行,划则忘餐,而夜则废寝。”同时他又是一个生员,谱中载其为“国学生”。乾隆年间蔡氏家族又有蔡文周,其父亲在清初复界、沿海地区满目疮痍之时,放弃举子业而“遂学陶朱”,两代人渐渐累积家业,在乾隆十五年晋江县文庙重修时参加倡捐,又参与重修府文庙的蔡襄祠和蔡清祠(此时祥芝蔡氏已经称呼明代名儒蔡清为族祖伯),因此获得官府嘉奖,为乡饮大宾。从明初立籍陆地到清中期参与府县里的公共事业,祥芝蔡氏在商业上和读书功名上的作为令其家族在祥芝半岛上拥有首屈一指的影响力,这些以海为业的家族又是明清泉州海上事业发展的生力军。
三、结语
宋元时期的泉州平原经历了一个大的开发过程,一些家族在此过程中发展起来,且因水上居民的生计来源主要是渔业和渡船、货运,水陆变迁可能成为迫使他们上岸的第一波高潮。在明太祖朱元璋创立的黄册制度和户籍制度下,中国古代第一次进行了比较可信的人口登记[28],通过这次户籍登记,将原本散落在国家编户之外的一些非汉族群纳入了国家赋役制度之内,泉州湾一些以渔业为生的水上居民因此以弓兵役、兵役、灶户役、缴纳民赋等代价取得了陆地上的合法户籍。当这些在陆地上立籍的水上居民累积了一定经济力量,或有人因合法户籍的科举权利而取得功名之后,便仿照那些早先发展起来的家族构建自己的家族组织。这些出身水上居民的家族,甚至可能因为他们在商业和功名上的成功,参与公共事业,从而在当地家族中居于领导地位,掌握当地的神庙祭祀。这些家族虽然立籍于陆地,但一直还是延续着以海为田的生业方式,因此他们更容易向海外发展。
《太平寰宇记》提到唐代已经开始对水上居民进行招抚“使不为寇盗”,且在“贞观十年,始输半课”,宋代也有从事“采珠”等行业的疍户被编以赋税,但是到宋、明时依然有大量的水上居民不在国家的控制之内。从唐宋到明清,汉文化、儒家文化的主流地位不断在地域文化的底层是属于“南岛语族”的“闽越文化”[29]的福建得到加强,从地方记录到家族历史的构建,逐渐一点一滴地抹掉福建曾经是非汉族群的天下的事实。非汉族群在这个过程中渐渐纳入汉文化系统里,具备了汉文化的种种特征,比如家族建设、建立祠堂和热衷于读书科举等等,黄向春的《历史记忆与文化表述———明清以来闽江下游地区的族群关系与仪式传统》一文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了这一过程,指出发展到清代,在以宗族为中心和主要表现形式的“汉人—汉文化”认同成为地方社会主流话语的大背景下,民间普遍以“闽越族”、“无诸族”遗裔来指称和定义闽地的畲、蜑等“非我族类”[30]。而比较彻底的户籍、赋役制度的变革是非汉族群汉化的契机之一,与其文化上的构建相辅相成。
注释:
[1]本文所引之族谱资料为石狮市博物馆之收藏,特此致谢。
[2]建国前在晋江东西两溪汇流口上游的沿岸各村居民中,散居着船民,他们以瓯为主要姓氏,所驾船只称“瓯船”或“溪鳖”,船上有一家男女老少的卧室、货仓等,全家人以船为家,不与外界通婚。瓯姓船民明显属于疍民。见王国梁口述、叶青整理《东西溪内河航运概况》,收入《泉州工商史料》第三辑。
[3]惠东即崇武、山霞、小昨、净峰、东岭、涂寨、辋川等七个乡镇,该地区至今仍可找到疍民后裔。服饰、习惯等带有明显疍民遗风。见郭志超、董建辉:《“咸水腔”探源》,《华侨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4期。
[4]清代漳州和厦门的疍民一直有见于文献记载,光绪《龙溪县志》卷十《杂俗》:“南北之澳,有水居之民焉,终岁舟居,俗呼之曰泊水。”道光《厦门志》卷十五《俗尚》:“港之内,或维舟而水处,为人通往来输货物,浮家泛宅……妇曰白水婆。”而对闽江口疍民50年代尚有由省民政厅民族处进行调查并总结出《关于水上居民的名称、来源、特征以及是否少数民族等问题的有关资料》的调查结果。
[5]道光《晋江县志》,卷五“海防志”。
[6]见嘉庆广东《新安县志》卷首《训典》。
[7]乾隆《泉州府志》卷二十,《风俗》。
[8]陈鹏:《唐宋时期泉州的农田水利建设》,收入泉州历史研究会编《泉州文史研究》第二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9]有宋一带,泉州建造桥梁115座,兴化军46座,漳州50座,福州18座。在泉州所造宋桥中,晋江占了43座。见傅宗文:《宋代福建沿海的商业化浪潮》,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3期。
[10]民国重印《龟湖塘规序》,石狮市博物馆藏。
[11]宋以后中国社会具有的重要特征是出现了新宗族形态。宋儒把中国本土祖先祟拜信仰进一步仪式化,为宗族组织化提供了一个制度性的保证,这是新宗族形态的一个重要特征。其中程颐祭祀始祖、先祖的主张和朱熹《家礼》设计的祠堂之制、祭祖礼仪,对新宗族形态的形成发挥了深远的影响。见常建华著《明代宗族研究》,“引言”部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
[12]林兴祖,字宗起,福州罗源人。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登进士第,曾在刘氏祥芝书塾执教。传见《元史》之《良吏》。
[13]根据刘氏族谱记载,在西桥公刘君辅手上,刘氏于“南安、同安等处置田三十六庄计租八万四千石,外仍有山林地,税于祥芝本里”。
[14]《芝山蔡氏纯仁公派谱牒》,《芝山蔡氏族谱叙》。
[15]《祥芝蔡氏长房宗谱》,《芝山蔡氏原谱序》。
[16]洪武元年,明太祖下令在全国各布政司所属州县设立巡检司,至洪武二十六年,凡天下要冲之地已经普设巡检司,主要又集中在闽浙两省。见陈宝良:《明代乡村的防御体系》,载《齐鲁学刊》1993年第6期。隆庆《泉州府志》载:“本府各县巡检司共一十九处,额编各司弓兵名数多寡不等,共一千六百五十名。”
[17]道光《晋江县志》,卷七《户口志》。
[18]道光《晋江县志》,卷五《海防志》。
[19]渔户与渔课在明代原应归河泊所管理,晋江设有一河泊所,清废,见道光《晋江县志》卷十三《公署志》。
[20]黄向春:《历史记忆与文化表述———明清以来闽江下游地区的族群关系与仪式传统》,厦门大学2005年博士论文。
[21]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第二章,第一节,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
[22]叶春及:《惠安政书》六。
[23]道光《晋江县志》,卷五,《海防志》。
[24]声称祖先来自河南光州固始是闽南一带极其常见的移民传说,因“开闽王”王审知之郡望就是光州固始。
[25]常建华:《明清时期祠庙祭祖问题辨析》,见《第二届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
[26]邱天胜的墓志铭在修造沿海公路时从其墓葬中起出,墓志铭中载其“以武略受知于提督万公。平金厦、定两岛,题副将职,旋随先将军施公征澎湖,靖台湾,授都督衔。癸酉岁奉旨陛见,除贵州参将,赐敕世袭,仍以覃恩纶封祖父四世”。邱天胜(族名钟羲)在郡志与县志中无传,东埔现有一“下马碑”,碑乃怀远将军邱钟易之碑,其子邱有章乾隆初年在厦门水师提督署任职,《鹭江志》之《武秩》有记载。
[27]漳州海澄白水营镇就是由疍户在滩地上设市自售渔获发展起来的。见白水镇政府镇志编纂办公室编《白水镇志》,龙海市档案馆藏。
[28]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3》,葛剑雄译,三联书店2000年,第4页。
[29]黄向春:《历史记忆与文化表述———明清以来闽江下游地区的族群关系与仪式传统》,厦门大学2005年博士论文。
[30]黄向春的文章以为明初籍疍户为军主要发生在广东,然以本文的结论来看,泉州这种情况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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